一、计量法律要求
1计量和测试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现行计量法律法规,提出以下要求。如有任何后续修订,应以修订后的要求为准。
2计量单位组织应在以下活动中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编制和发布官方文件和统计报表。生产和销售产品,标记产品标识,编制产品规范,制定标准、规范、程序和技术文件;发布验证、校准、检验和计量数据;国家规定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其他活动。
3从事计量检定的计量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有效证件。
4计量机构用于计量检定和(或)校准的计量标准,应当按照JJF1033-2001《计量标准评定规范》的要求,经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投入使用。
5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强制检定仪器检定机构组织的高标准计量器具和医疗卫生用工作计量器具的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和环境监测,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强制检定。
6具体要求
(1)从事计量器具制造和(或)修理的单位应当按照《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生产定量预包装产品的单位应当符合《定量预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
(3)从事零售商品销售的机构应当遵守《零售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二、技术能力要求
计量和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应满足顾客、组织和法律法规对计量的要求。检测能力应满足以下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对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计量的要求;环境管理体系对环境监视和计量的要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职业健康监测和计量的要求;企业管理、能源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中对计量设备和计量过程的要求。
三、计量管理要求
计量过程和计量设备的要求。有效的计量管理系统确保计量设备和过程适合其预期用途。实现产品质量目标和管理不正确计量结果的风险非常重要。计量管理系统的目标是管理由于计量设备和计量过程的错误结果而可能影响组织产品质量的风险。计量管理系统中使用的方法包括基本计量设备的验证和统计技术在计量过程控制中的应用。